催收账款实战技巧培训的通知

各顾问单位:

我所和无锡中小企业机构协会、律师协会等机构将于2016年6月17日下午开办《催收账款的实战技巧及法律风险防控》培训,时间约为2小时。各顾问单位从即日起可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、手机号码报送给我们。开课地点将根据参培人员人数另行安排、通知。该课程的提纲如下:

【开课目的】

1、学习催收应收账款的实战方法及技巧。

2、加强销售流程中各环节的法律防控。如:规范合同等。

3、培养职员的法律意识。

【学习对象】

企事业单位董事长、总经理、营销总监、财务总监、法务人员等。 

【主讲人】

陈波律师,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。拥有16年的律师执业经验,现担任3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,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和培训经验。

陈波律师以其优秀的业绩,2015年被评为“江苏省十大普法达人”、2016年被评为“江苏省优秀律师”、“无锡市优秀律师”、“无锡新区优秀公司法律师”等称号,并荣立江苏省司法厅“二等功”。

【课程内容】(均结合案例)

一、客户拖欠前的危险信号

1、新客户,一开口就要大量进货,并且不问质量,不问价格,不提任何附加条件,对卖方提出的所有要求都满口应承,这样的客户风险最大。

2、进货额突然减少。

3、滚动付款额逐步减少。

4、处理并不滞销的库存商品。

5、客户单位的员工变更频繁。 

二、企业自行催收欠款的步骤和注意点

1、根据欠款的日期长短,分别由不同级别的职员进行催讨。电话、电邮、特快逐步升级。

2、到了合同约定的收款日,一定要提早上门收款。

3、登门催款时,不要看到客户处有另外的客人就走开。

4、发对账函。

对账函的格式设计。

不理睬的,交律师处理。 

三、客户拒绝付款的借口以及对策

1、合同上约定的付款期限不明确,产生歧义。如:

A、有的代销合同或收据上写着“售完后付款”,只要客户还有一件货物没有卖完,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付货款。

B、合同或收据上写着“10月以后付款”、“质保期到期后付款”。

2、提出质量异议。

A审查:是否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异议期(表面瑕疵、内在瑕疵);是否符合约定的异议形式;区分质量异议期和质保期的区别;图纸和技术说明对方是否盖章、签字。

B、是否有调试报告、验收报告。

C、是否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。

3、经办人离职,无法核对金额。

审查:合同、收货单、验收单上是否有经办人签名?是否注明金额?

4、要求先开具发票。

5、不认可签约人、收货人履行的是本单位的职务行为。

四、发律师函、催讨函

1、发函的目的

A、中断诉讼时效;B、引起对方领导重视;C、促成和解协议;D、行使不安抗辩权;E、通知合同解除、行使撤销权等。

2、发函前必须将所欠款的所有证据交由律师审查,是否需要补证。

需要的证据有:发货清单、付款清单、发票清单、对账单(或欠条)、收款凭证、送货单、录音、笔录等。

3、函件的内容设计。

4、符合证据要求的送达函件的方式。

邮政EMS / E-MIAL

五、企业能否以“未收回账款”为由,要求员工承担责任。

六、自由交流、提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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